一有空閒的時候,我便會把鞋的樣子畫下來,當作標籤,貼在鞋盒上。
以供辨識,方便早晨出門時找鞋。


奇怪的是永遠也畫不完,買鞋的速度總是大於畫鞋的速度。


於是我開始為自己買鞋定下規矩,好比說一季買四雙,這樣的速度好像還是太快了些。
2007年的新規矩是每雙新鞋要穿10次以上,才可以再買第二雙。
這個規定好像有讓買鞋的速度減緩了。


即將來臨的2008年,新規定很有可能是把鞋櫃所有的鞋畫完,才能買新鞋。
這樣子,每雙鞋都會有美美的標籤,也不會經常搞不清楚哪些鞋是放在哪裡。如果沒有標籤,沒有規矩的我總是張冠李戴,鞋盒永遠和鞋子對不起來!


對!為什麼不通通拿出來放在鞋櫃就好呢?問的好呀!
門口的鞋櫃只夠放20雙鞋,其他的鞋子還是要收起來,放在儲藏室才行呀。


有時候,我真希望自己有一個大鞋櫃,這樣每一雙鞋就清清楚楚,整整齊齊的陳列著。
還記得我把鞋子放進鞋櫃中的感動,啊!這些鞋子總算有了家。可不是放在陰暗的儲藏室,用鞋盒收起來所可以比擬的呀!


不過,為什麼要買這麼多鞋呢? 我想是為了不斷想尋找夢幻中的美鞋。
其實偶爾看看有這麼多鞋,還真是會有罪惡感呀~~~~

神呀!希望我每畫下一雙鞋,就會少掉買一雙鞋的欲望,阿門。



by明小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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